胡一鸣律师:有球迷毁损海报行为并未侵犯社会公共利益

作者:PP体育文章来源:极速体育吧发布日期:2020-11-22 19:13:02

编者按:11月12日,江苏苏宁易购队战胜广州恒大取得首个联赛冠军。11月20日上午,上海地铁3号线虹口足球场站站台上的一块写有“江苏是冠军”的大型广告宣传牌引发争议。随后,该广告牌被地铁工作人员用布块覆盖。

该广告牌写有五个大字:江苏是冠军,下方标注英文。广告落款为“江苏球迷贺”。由于虹口足球场一直都是上海申花的主场,江苏队夺冠的广告牌出现在这里后便引发争议。

对于江苏球迷发布该广告的做法以及地铁工作人员覆盖该广告牌的举动是否合适,小编特邀长期关注中国足球动态发展的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一鸣律师进行解读。

他认为:该广告内容合法、真实、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所规定的广告内容准则和广告行为规范,该海报摆放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摆放海报行为并未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有球迷毁损海报的行为,要根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范围以及海报的价值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以下是胡一鸣律师的详细解读:

首先,从海报内容上看,该海报作为一则广告,内容合法、真实、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所规定的广告内容准则和广告行为规范,又经过了广告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核,支付了相应广告费用,该海报的摆放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其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摆放海报行为并未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签订时,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发生。所以,该合同不符合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如今,海报被毁损及揭换,作为合同的相对方应当退还投放广告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最后,对于有球迷毁损海报的行为,要根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范围以及海报的价值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之前我也注意到相关报道,有江苏球迷表示,如果上海申花队在亚冠赛场夺冠,江苏球迷也愿意在南京奥体中心为申花队张贴庆祝广告。就此次地铁广告事件,我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发酵,毕竟提高整体的足球水平,才是我们真正应该要做的事。

一直很喜欢一句话“既然胜利不德甲直播属于我,就让我的对手去享受香槟吧”,承认自己的不足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

PP体育记者郑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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